各有关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:
根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39号)和《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要求,经过社会组织自评、第三方评估(含专家组实地评估、财务审计、社会评价调查)、评估委员会审核和媒体公示等程序,2017年度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。现将评估等级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4A级社会组织(1家)
余姚市哆来咪艺术培训学校
二、3A级社会组织(5家)
余姚市浙东实验幼儿园
余姚市太平洋幼儿园
余姚市信息化促进会
余姚市牟山镇中心幼儿园
余姚市瀑布仙茗协会
三、2A级社会组织(2家)
余姚市裘皮商会
余姚市泗门镇小路下实验幼儿园
上述评定为3A级(含)以上评估等级的,且在等级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,自然纳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。希望获评3A级(含)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,充分发挥示范作用,更好地引领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。
余姚市民政局
2018年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