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业务主管单位、各社会组织:
根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39号)和《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就开展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对象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应当申请参加评估:
1、2017年6月30日前经余姚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,上两年度年检合格,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;
2、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。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、并在等级有效期内、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。
二、评估内容
根据社会组织不同类型,我局制订了2019年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。各类评估指标已在余姚市民政局网站(http://www.yy.gov.cn/col/col67930/index.html)和余姚社会组织管理系统(http://yyshzz.nbshzz.org.cn/)发布,突出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、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、参与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、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等内容。类型和主要指标包括:
(一)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、学术性、专业性(专业性体育类社团单设)、联合性四类评估,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、内部治理、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;
(二)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教育职业技能类、体育类、其他类三类评估,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、内部治理、业务活动、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五个方面。
评估主要针对社会组织2017至2018年的各方面状况。
三、评估方法
评估采取社会组织自评申报、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和市民政局审定的流程进行。期间,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从基础条件、内部治理、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。
四、时间安排
自2019年9月下旬启动,至11月底结束,具体安排:
(一)9月中旬,发布评估工作通知及分类评估指标;
(二)10月上旬,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,准备参评材料。10月10日前,参评社会组织将填写完成的《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自评表》(附件2)和本组织近两年运转情况书面报告装订成册(一式两份)报余姚市民政局;
(三)11月中旬,评估专家组进行实地评估(含财务评估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提出初评意见;
(四)11月下旬,评估委员会终评,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。
本年度评估具体日常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,委托第三方机构(余姚市红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)进行。希望各参评社会组织认真做好迎评准备,各业务主管单位做好对参评社会组织的指导,配合评估专家组顺利完成实地评估工作。
评估材料报送地址:余姚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3办公室(余姚市城下路19-2号);
联系人:袁佳璐,联系电话:62703129。
附件1: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
附件2: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自评表
附件1:余姚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.doc
附件2:余姚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表1.xls
余姚市民政局
2019年9月16日